安丘市殡仪馆办公厅
安丘市殡仪馆所始建于1975年,隶属安丘市民政局领导,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现有干部职工72人。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》和《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》,具体负责全市的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事宜。
根据殡葬服务工作需要,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。位于兴安街道马留屯村东2公里处,占地20亩,1999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认定为“国家三级殡仪馆”。
安丘市殡仪馆火化炉
服务项目
现有4台普通化尸炉,1台高档化尸炉,一馆备有专用遗体运输车一部,殡仪馆主要以殡仪服务为主。
设备设施
馆内设有火化车间,业务厅、遗体冷藏室、吊唁告别厅、大小休息室、丧属接待室、骨灰寄存室、消毒间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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